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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——青岛国开第一中学春季森林防火专题教育

文章来源:团委 作者:姜川 发布时间:2017-07-03 字号: 

春意盎然,春光明媚,美好的春天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。每年的三四月份都是外出游玩踏青的好时节,但同时也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时节。

森林是地球美丽的外衣,森林在调节气候、净化空气、保护环境等方面有着重大作用。森林是人类宝贵的物质财富,也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源。破坏森林的情况有很多,其中火灾是最为严重的一种,破坏程度大,时间长,最具毁灭性,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带来极大的损失。火灾是森林的大敌,正如俗话所说:一点星星火,可毁百年林。一场森林大火,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,把几十年、甚至几百年培养起来的森林全部毁灭。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起的,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的祭奠活动中防火措施不严或疏于防火,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例则是最多的。所以森林防火显得更为重要。

    目前我市正处于森林防火的关键期。进入3月份以来,青岛市气温回升迅速,降雨量总体偏少,加之上山游玩人员增多,庙宇祭祀、庙会等民俗节日较多,同时清明节日益临近,野外用火隐患增加,防火形势异常严峻。根据《青岛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》,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长期森林火险黄色预警,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,节假日、庙会民俗节日等重要时段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。

    请各位师生和家长朋友们上山入林时严禁携带火种,严禁野外用火,周末外出游玩时,遵守护林员或值守人员的要求,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。

我们可以向家人和朋友们宣传森林防火法律和知识,告诉他们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,因为个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严格控制火源,不带火柴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用品进入山林,更不能在森林里进行焚烧荒草、用火野炊等活动。劝导家人在清明扫墓时必须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严禁在上坟时焚烧香纸、燃放烟花爆竹,提倡文明扫墓,用摆放一束鲜花的方法寄托哀思。一旦发现森林火灾,我们未成年人坚决不能进入山林参与灭火,应迅速远离火场,并拨打110或119报警。

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教育,上周各班已将通知发送至各班家长微信群中,请各位家长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。

为了那一片片茂密的森林和大自然的清新空气,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,为了家人的幸福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努力,为森林防火这一公益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。